关 于 发 布
《三峡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13年6月28日
三峡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以及教学与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实现教学过程的有效监控,经研究决定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在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
一、机构设置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隶属教务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评估办公室负责。由教务处一名副处长兼任教学信息中心主任。每届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教学信息中心副主任。
每个学院设一个教学信息站,由各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任站长,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任副站长,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二、各机构职责
(一)教学信息中心职责
负责各学院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网上发布教学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反馈信息结果。
(二)教学信息站职责
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向教学信息中心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向教学信息员传达教学信息中心的信息。教学信息站可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学意见箱”或每月教学信息员汇报表获得信息,每月末收集归纳各类信息后向教学信息中心提交书面汇总材料。
(三)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学生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材使用情况等的意见和建议;
2.反映教师教学态度、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等情况;
3.反映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和事迹;
4.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出勤、课堂纪律、课堂气氛、学习效果以及学生的作业、考核、课外自学等相关的情况和问题;
5.反映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教风、学风、考风问题,以及对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反映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7.为学院和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积极参加学校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专项工作任务。
三、教学信息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
(二)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并有为学生服务的意识。
(三)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教学信息员聘任与管理
(一)教学信息员原则上在各学院一、二年级中聘任,每个专业至少1名。聘任程序:每年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初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推荐人选,学生填写《三峡大学教学信息员登记表》,由学院教学信息站将拟聘教学信息员名单报学校教学信息中心。经教学信息中心审核合格后予以公布、颁发聘书,聘期1年,期满后自动解聘。
(二)教学信息员每月25日前提交《学生教学信息记录表》到学院教学信息站,教学信息站对教学信息进行整理和总结后,于每月28日前上报教学信息中心。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年度进行1次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对考核优秀的信息员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教务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根据考核等级,对教学信息员酌情认可素质拓展课的学分。
(四)学校对教学信息员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五、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