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校取消专门针对毕业班学生于每年3-5月份组织开展的重修重考工作安排。
取消该项工作安排后,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我校本科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若存在课程未修读或所修课程未合格情况的,只能通过及时选修或重修相关课程解决。请各位学生认真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查看核对自己学业完成情况,于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及时选修或重修相应课程。
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