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的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末课程考试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务必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录入相关工作,并做好下学期初课程补考相关工作的安排。
二、2020年春季学期选课相关工作
1.2020年1月3日下午下班前,完成第一轮选课结束后的停开课处理工作。各学院需提交拟停开课的课程清单。
2.第二轮选课时间为2020年1月7日至10日、2月14日至16日,请各学院特别关注并妥善做好2020届毕业生及各年级学生重修重考选课指导工作。
三、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的补考工作
1.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补(缓)考安排从2020年2月16日开始,3月5日前全部结束(含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通识核心(公共)课补考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2月16日上午为田家炳教育学院开设的师范类课程和文学与传媒学院开设的大学语文课程;
2月16日下午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通识核心类课程;
2月20日下午(含晚上)和23日全天(含晚上)为理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
2月22日全天(含晚上)为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类课程;
2月27日下午(含晚上)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开设的计算机基础、语言类课程。
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请于考试前在各开课学院网站上查询。
2.各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补(缓)考时间自行确定,但必须与通识核心(公共)课考试时间错开。交叉课考试时间请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商议后确定。各学院必须为补(缓)考考场提供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照片集,供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询补(缓)考安排,各开课学院应至少在考前三天将补(缓)考的考试安排上网供学生查询。需补(缓)考的学生请及时在开课学院网站查询考试安排,并按要求带齐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根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在考试中请人代考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补(缓)考中违纪和舞弊学生的相关材料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报教务处学业指导科。
四、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1. 本学期学生评教延长至2020年1月19日结束,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在此时段前完成对所有课程的评教。
2. 按照《三峡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三峡大教〔2019〕50号)要求,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及权重由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学院应于本学期将确定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及权重报教务处备案,并完成2019年秋季学期除学生评教以外的其他评价指标内容(专家评价、同行评价、教学管理人员评价)。于2020年春季学期第2周前提交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五、实践教学相关工作
1.请各学院按《关于开展2020年三峡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的要求按时完成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按《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培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
3.请各相关学院负责落实好寒假期间学科竞赛的赛事集训、参赛等相关工作。
4.请各学院教学办督促指导教师、2020届毕业生按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表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六、2020届学生后期相关工作
1.学校将于2020年春季单独组织毕业生重修、重考课程的选课及教学与考试安排工作(漏选的课程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自行安排处理),具体报名时间另见通知。
2.请各学院于2020年3月6日起对2020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学分清理工作,务必通知到学分欠缺毕业生按时选课,以便保障后期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七、学籍相关工作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版)》第七十条之规定,已达到恢复原年级学分要求的留级学生须在2020年3月12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