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的教学工作,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于4月6日(第6周周二)前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各学院须于4月14日(第7周周三)前核对、确认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相关内容。教务处在各学院确认开课计划相关内容后,对开课计划进行整理,于4月28日(第9周周三)前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各学院须于5月7日(第10周周五)前填报2021年秋季学期专业课及交叉课教学任务。
二、各学院对照培养方案核对确认教务处下达的开课计划,对开课计划中某些课程如需更改开课学期或取消开课,需在系统中走变更培养方案审批流程,4月15日上午教务处根据审批后的结果下达正式开课计划,正式开课计划下达后学院无需另行确认,且所有开课计划均须严格落实。
三、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时间共20周,第19、20周为课程考试周。某专业如果本学期没有实践性教学环节(含课程设计)的课程,学院应把专业课教学周适当后延,课程结束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为宜。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教学周,确保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课程安排相对均衡。
四、开课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结合重修学生人数统筹考虑教学班级数和班级容量,公共课开课学院应保证所有重修课程按时开出,以确保所有需重修的同学都有机会选课并重新学习。
五、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校本部学生与科技学院学生不能合班上课。
六、若开课单位需请非本学院教师上课,须在教学任务上报前征得教师所在学院同意。所有的主讲教师原则上都应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如有不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需学院专题报告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助课教师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在教学任务“助课教师”一栏填报,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授课。
七、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安排高级职称教师授课(含学院的挂靠教师),同一课程安排多人授课的,应在安排教学任务时明确每位老师的具体上课时段。
八、各学院重漏班的教学任务随正式教学任务一并上报,不得在学期中或学期末随意新建重漏班。教学任务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须按《三峡大学本科课程调课管理办法》办理。
九、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各项工作。
十、学院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操作步骤详见系统开发公司编制的操作手册,教务处拟于4月6日(第6周周二)前组织对落实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相关老师的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