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本科生学业过程管理,引导本科生加强自我管理,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2号)(以下简称“预警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学业预警本科生名单
4月8日前,各学院教学办公室筛选出本科学生学业初级、中级预警名单,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或以其他形式汇报本学院学生的学业审查整体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以其他形式讨论,确定学院不同学业预警等级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学业指导科备案。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4月15日前,学院对学业预警学生逐一发放《三峡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发放学业预警通知单时学生本人必须签字确认,对中级学业预警学生学院还需要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和学生当前学业状况。
三、警示谈话,建立台账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学业预警学生的联系人,分析查找学业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好谈话教育与学业帮扶工作记录,及时填写《三峡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对学业预警学生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并建立起管理台账。做到预警原因明确,对口负责人员明确,帮扶措施明确,预警不解除,台账不销户。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在2023年4月29日前完成本次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各学院党政主职领导为本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支持与指导。
各学院遵照实事求是和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对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各工作环节形成的材料及时填写完成并做好保存归档工作。各学院要按学期总结帮扶工作经验,推广帮扶效果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于本学期结束前形成学期学业帮扶总结报告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教务处 学生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