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中发〔2017〕4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以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师范类专业认证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和湖北省振兴教师教育的契机,坚持做优做强教师教育,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为指导,对照“一践行、三学会”的高标准、严要求,全面保障和提升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认证对象
正在招生的师范类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体育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音乐学、美术学),全面纳入认证范畴;已经或暂停招生的专业暂不纳入认证范畴。
3、工作目标
2020年一级认证全部达标,并立争1-2个专业通过受理;2021年,有1-2个专业通过二级认证;2022年有1个专业受理或通过二级认证。“十四五”期间,3-4个专业通过二级认证,力争1个专业通过三级认证。
四、组织机构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坚持“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校院两级组织机构,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田家炳教育学院院长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制定全校师范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师范类专业认证各项工作。
(二)学校认证工作组
组长:董方敏、赵军
副组长:李卫明、肖劲松、刘建新、屈琼、罗红、尹青、肖焱山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卫明、肖劲松
办公室成员:刘军蓉、王晋东、国建华、蒋然
认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最新工作动态;督促落实、阶段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入校考查有关工作等。
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层面师范专业认证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学习、外出考察;状态数据采集;会议协调;档案整理;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学院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院办主任、教学秘书
联络人:由学院指定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学院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做好专业自评自建工作;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负责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并接受学校的预认证。
(四)专家小组
学校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专家小组。专家小组主要由教育部和湖北省师范类认证专家库成员等组成。专家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相关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优化课程体系设计、受学校委托开展认证过程中阶段性检查、提出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五、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3月-2020年7月)
校院两级召开师范专业认证动员会;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师范类专业认证系列文件精神,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制定《三峡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对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
(二)一级认证数据采集(2020年9月—12月)
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要求,2020年填报师范类专业有关数据信息。各专业要认真学习研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对本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深刻分析,确保各专业达到第一级专业认证标准。
(三)学院自评自建阶段(2020年—2025年)
各相关学院制定本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专业认证规划。入选国家一流专业的师范类专业应在2020年申报师范类专业认证;拟申报省级或国家一流专业的师范类专业当年度必须申报师范类专业认证;在此基础上,各相关学院制定详细的自评自建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并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通识课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50%和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构建与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相对接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
2.修订课程大纲。按照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支撑关系和达成目标要求,重新制定每门课程的课程大纲。
3.建设实践基地。按照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习基地的标准建好实习基地,其中示范性实习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4.建设师资队伍。按照师生比不高于16:1、硕博士学位教师不低于80%、高级职称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学科教学论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半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基础教育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建立一支水平上乘、人员稳定、梯队合理的教师队伍。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要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并能指导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且每五年至少有一年在基础教育服务的经历。
5.撰写《自评报告》。要对照认证指标完成《自评报告》撰写、佐证材料支撑。学校将分阶段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专家对认证有关材料和环节进行检查指导。
6.相关学院根据阶段性检查结果和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凝练专业特色优势;对照认证标准和材料清单,汇总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毕业生访谈和问卷调查统计工作。
(四)学校预认证(适时安排)
学校统筹安排开展相关专业的认证预演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入校评估,通过开展自评答辩、资料查阅、实地考察、听课看课、师生访谈等,对认证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相关学院对照认证指标和专家意见建议,再次整改提升,完成《自评报告》和附件材料系统提交工作。
(五)学校认证申报(适时安排)
根据校内自评与整改情况,确定正式申请二级认证的专业。拟申报专业按时完成并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按时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六)认证专家入校。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协调会,各学院牵头制定专家入校工作方案,校院协同做好专家进校考查各项工作。
五、政策支持
根据《三峡大学专业认证(评估)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19〕12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投入”的原则,对参与认证的专业给予支持和保障。对提交认证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专业,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各项建设需求。
(1)对提交专业认证申请的专业,申请书经教务处遴选,当年度给予专业所在学院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对专业认证(评估)申请成功受理的专业,专家进校考察当年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在当年度和次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中予以优先支持。
(二)对三级认证通过的专业,给予20万元人员经费奖励;对二级认证“通过,有效期6年”的专业,给予15万元人员经费奖励,对二级认证“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的专业,给予10万元人员经费奖励。认证有效期内学校每年给予5万元人员经费用以专业持续改进,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增加。
(三)对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参与认证的骨干教师(工作量排名前5)视同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四)对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所在学院,在当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各项指标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该学院当年度人才培养单项目标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发生过由单位承担教学事故责任的除外),并推荐申报学院综合目标考核优秀。
(五)田家炳教育学院在教务处指导下,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统筹协调工作。每年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田家炳教育学院专项工作经费;凡当年度有专业通过二级或三级认证的,分别按照每个专业2.5万元或4万元给予田家炳教育学院经费支持,同时田家炳教育学院当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单项目标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发生过由单位承担教学事故责任的除外)。
三峡大学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