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改革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改革的组成部分。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开展课程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就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课程教学改革,树立“全面考核、突出应用,方式多样、注重过程,强化能力、促进发展”的课程考核新理念,逐步建立“考核内容综合化、考核形式多样化,考核过程全程化”的多元化课程考核新模式。
(一)能力考核和素质评价相结合。课程考核改革应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考核,把能力考核、全面考核、过程考核等理念贯彻到课程考核改革中,将教学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有机结合,重视学生个性化的发展和创造力的培养,使课程考核能科学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二)多样化和综合性相结合。促进考核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核内容向注重综合能力考核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通过课程考核改革,引导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努力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三)灵活考核和严格标准相结合。根据课程类型、性质和教学条件采取合适的考核方式。严格考核过程控制,严格评分标准,确保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通过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丰富课程考核形式,灵活课程考核方式,优化课程考核内容,坚持能力和素质考核并重,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形成科学合理、鼓励创新、富有活力的考试制度,从而推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逐步改变我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考试课程多、考查课程少的现状。教务处和相关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共同确定全校公共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中的考试课程。各学院在制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核心课程,固化考试课程,减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考试门数,增加课程考查门数。优化课程结构,合理安排各学期考试课程数量,每个专业每学期在考试周安排的考试课程,原则上低年级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应不多于6门,高年级专业课应不超过5门,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周负担。
要从现行偏重于知识记忆考核转变为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课程考核均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尽量减少以再现书本知识为主的考试内容,鼓励增加能够引发学生思考、实践和创新的无标准答案的主观开放性试题比例,适度增加综合性、应用性题目,以注重考核和培养学生能力,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式”、“研究式”学习。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性质,采取多种形式(笔试、口试、答辨、测验、论文等)、多个阶段(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末考核等)、多种类型(作品、课堂实训、课堂讨论、社会调查、省市级奖励等)的考核方式。从而逐步改变当前课程考核重理论考核、轻实践考核;重终结性考核,轻过程性考核的现状。
理论性强的基础课程,考核形式可以书面试卷考核为主,其他形式为辅,可引入对学科中某一难点、某一理论的讨论、综述等,以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课程要求,采取闭卷、开卷、半开卷等形式。全校性公共课、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逐步实行教考分离,有条件的课程可实行网络机考。
专业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考核,如采取开卷、半开卷、口试,或几种考核形式结合的多元模块化考核。特殊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可采取成果性考核(如调查报告、作品展示等)、学生合作项目考核,亦可引入与实际问题直接结合的案例、实验设计等形式考核。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必须有实验技能考核。实践课程考核形式可选择采取现场技能操作、上机操作、设计答辩、实验测试、作品制作、竞赛形式等方式。
考查课程、选修课程提倡采取大作业、小论文、口试、答辩、调研报告、上机操作、综合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将考核贯穿于课程教学的全过程,提高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的比重,以减少期末终结性考核可能带来的局限性。将课程考核划分为平时考核(含课堂出勤、网上课程学习、讨论、作业、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实验设计、实验技能考核、平时测验等)、期中测试、期末考试三个部分进行,或划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两个部分。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的不同性质和自身特点确定相应比例。
(3)考核方式多样化。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性质课程,选择闭卷、开卷、讨论、答辩、调查报告、项目设计、实践操作、专业技能测试、课程论文、网络化考试等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或采用上述方法的部分组合。建立多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将综合成绩分成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部分选修课程可考虑取消期末考核)综合评定。学院可根据课程目标、性质(必修、选修)、类别(公共基础、学科(专业)基础、专业课程)、自身特点或内容(难易程度)、班级规模(学生数量多少)等不同,合理设置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在课程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突出过程考核,加大作业、课堂表现、测验、课程或章节论文等过程考核项目得分率,加大实验课成绩构成比例,适当体现阶段性考核成绩比例,降低期末成绩考核的占分比例,推行多种成绩评定方式(主考教师评定、考核组评定、学生参与评定)等。
平时成绩包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考勤、测验、作业、课堂交流与提问、课堂讨论(小组讨论、个人陈述、自我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讨论、教师点评)、课程或章节论文读书报告(指定阅读、广泛阅读)、实验报告、设计报告、调查报告成绩以及平时测验、期中考核等,考试测评次数应与课时数成正比。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当学期的最后考核。
实验(实训)课程考核要以操作考核作为主要方式。综合成绩可由多部分构成:每个实验(实训)项目操作成绩(含实验报告、操作水平、合作意识、团队精神、责任心等);能体现其水平的作品或工作成果;期末测试成绩等。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学院确定。学生参加与课程相关的竞赛获奖与作品获奖亦可代替校内相应实验(实训)课程考核(具体方案由所在学院制定)。
(一)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课程考核改革工作,充分认识课程考核改革对加强课程建设、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促进学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规划学院开设的全校性课程、为其它学院开设的课程和学院各专业课程的考核改革,并选取有代表性的课程先行改革,总结经验在学校、学院推广。学院应制定政策,积极鼓励课程负责人参与课程考核改革。
(二)经学院批准的改革课程,其任课教师应于开课后的三周内将本课程考核形式及综合成绩评分标准公布给学生,具体执行中如有调整或变更,任课教师应及时通告学生。
(三)学院应指导教师做好课程考核结束后的课程考核情况分析,总结课程考核改革经验,找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写好分析报告,以提高下一轮的课程教学质量。
(三)学院应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