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附件1)精神,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函》(附件2)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2025-2026学年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见附件3)。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和时间
1.请各学院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院级管理员,专门负责本学院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如院级管理员有变动,请于4月8日17:30前将《学院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请各学院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附件8),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部分新增字段内涵可参阅《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附件1)。此通知发布之前已上传数据无需补充填报新增字段内容。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上学期数据填报,后续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填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加强统筹指导,组织本单位认真填报,及时发现、解决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实习数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高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常态化数据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之后每月8日前逐月及时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6年5月8日前更新上传2026年4月30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以此类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邮箱:307741477@qq.com;联系电话:0717-6392072;地址:行政楼119室。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学院管理员加入学校实习工作群(QQ群:961538342)。
附件:
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2.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函
3.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4.学院管理员信息表
5.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6.地区编码表
7.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8.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学校用户
三峡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