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的精神,深化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实验项目的选择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应专业教学计划学分课程中的实验教学基本单元;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结合专业特色和地方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融入课程思政的元素;融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自主学习法、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开展“虚实结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实验教学模式;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程考核要贯彻“过程性评价”的思想;加大学生学习投入挑战度,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申报课程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坚决杜绝购买使用成品软件。
二、 申报范围和数量
项目培育的目的旨在推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为一流专业,一流学科建设和一流人才培养服务,本次申报不限专业领域,但建设内容不能跟现有的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包括已建好运行,但没有授予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称号)重复(可以在iLab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查询)。
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自愿申报1-2项。
三、 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为本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2.推荐项目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成后可以完全对外开放共享。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
四、 材料提交
1.评审时需提交纸质版(电子)材料:《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2019版)》、《2021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内容脚本。
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
工作联系人:夏道平,联系电话:6392254
附件
1.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2019版)
2. 2021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版)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2020版)
5. 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供参考)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