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本科实践教学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峡大教〔2016〕26号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三峡大学 2016年6月29日 附件: 三峡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各类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管理 (一)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社会物价因素确定各专业实习实践、毕业设计(论文)费用生均最低标准(见附件1)。 (二)每年春季学期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人数和生均最低标准,分实习实践经费和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编制下一年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计划,由教务处核准后报财务处列入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 第二条 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一)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结余清零”的原则,各单位不得挤占和挪用实践教学经费,当年结余经费亦不得转为其他经费。 (二)各分管教学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开支审批,并对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第三条 实践教学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和参观门票费(适合艺术类、建筑类、生物类和旅游类等有感知需求的相关专业)。 (二)实习基地收取的费用,包括实习单位管理费、实习基地维持费、校外指导教师讲课费和实习耗材费。 (三)教师为开展实习教学涉及的各项费用,用于实习指导老师差旅费、联系实习基地的差旅费、实习专项督导的差旅费。 (四)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用于所需耗材、相关资料、测试分析、上机、打印、作品展示、外出调查、外聘人员指导及答辩费、论文查重及培优等。 第四条 实习实践经费的支出方式 (一)实习经费中学生经费、基地经费的支出可以选择有效票据报销(需公务卡支付凭证)或核发实习补贴两种方式,教师经费的支出需用公务卡支付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二)若学院采取核发实习补贴支付学生经费和基地经费,需在实习前根据实习计划、参照相关标准(见附件1)统一造册,预发至学生银行卡中,实习时由学生代表向学生收取费用,并由学生代表进行支出管理。实习结束后将费用事情情况、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不得少于1周,然后经学生代表、学院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据实多退少补,不再报销,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三)采取分散形式进行专业(毕业)实习的专业,实习结束完成实习总结,考核合格的,按不高于实习经费标准的60%补贴实习经费;学院采取集中实习方式安排实习,学生因专业差异或个人原因进行分散实习,实习结束经学院考核合格的,按实习经费标准的40%直接转入学生银行卡;余额将用于实习管理、实习督导等支出。 (四)指导教师为开展实习教学涉及的各项费用公示后,需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不得假借学生实习费用和实习基地费用转入学生银行卡中。指导教师与学生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25-45)之间,地质、生物及生态等专业的野外实习,师生比应大于1:15,对在农村或偏远地区实习,确实无法取得正式住宿发票的,在收据上须有对方负责人签字(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详细住址),经公示后发放。其他差旅费及补贴按《三峡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财〔2016〕8号)执行。 (五)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凭有效票据报销。外聘人员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费、答辩费、评审费,由学院一次性造表,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后发放。不允许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支付校内教师的指导费、评审费和答辩费。 (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用亦可由学院根据本办法确定标准,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后,直接转入学生银行卡。此经费不能超过相关专业毕业设计经费标准的70%,余额将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集中管理,包括答辩、展示、培优等环节。各学院可以自行制订培优费标准,将其转入培优学生银行卡中。 第五条 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学院教学状态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三峡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三峡大教〔2014〕35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生均最低标准
单位:元 |
1.实习经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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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专业师范见习(元/生‧周) |
50 |
教育类专业师范实习(元/生‧年) |
500 |
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元/生‧年) |
1860 |
生药学院相关专业见习、认识实习(市内)(元/生‧周) |
35 |
生药学院相关专业见习、认识实习(市外)(元/生‧周) |
100 |
生药学院生产实习、制药实习、毕业实习(市内)(元/生‧周) |
100 |
生药学院生产实习、制药实习、毕业实习(市外)(元/生‧周) |
150 |
生物、地质、艺术类及其他类野外实习(元/生‧周) |
200 |
土建学院各专业见习、实习及美术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采风、写生、毕业考察(市内)(元/生‧周) |
35 |
土建学院各专业见习、实习及美术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采风、写生、毕业考察(市外)(元/生‧周)(野外除外) |
150 |
土建学院建筑业务实习、规划业务实习(元/生‧次) |
900 |
其它理工科专业认识实习(市内)(元/生‧周) |
35 |
其它理工科专业认识实习(市外)(元/生‧周) |
100 |
其它理工科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市内)(元/生‧周) |
100 |
其它理工科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市外)(元/生‧周) |
150 |
文科、管理、音乐、体育类专业(非师范)见习(市内)(元/生‧周) |
30 |
文科、管理、音乐、体育类专业(非师范)见习(市外)(元/生‧周) |
100 |
文科、管理、音乐、体育类专业(非师范)实习(市内)(元/生‧周) |
75 |
文科、管理、音乐、体育类专业(非师范)见习、实习(市外)(元/生‧周) |
100 |
2.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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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制药、生物类设计型课题(元/生) |
250 |
理工科(含艺术类)设计型课题(元/生) |
200 |
理工科论文型课题(元/生) |
200 |
应用型文科设计型课题(元/生) |
150 |
普通文科(含体育)论文型课题(元/生)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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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三峡大学XX学院XX实习经费公示表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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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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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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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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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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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实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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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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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名称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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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计划时间 |
月 日 至 月 日,共 周(天) |
实际执行时间 |
月 日 至 月 日,共 周(天) |
教师指导时间 |
月 日 至 月 日,共 周(天) |
实习总结 |
另附页,对此次实习安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以及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总结。 |
实习费用情况(单位:元) |
项目 |
学生(集中实习,按生均填写) |
实习单位 |
指导教师(共 名) (按合计填写) |
差旅费 |
住宿费 |
保险费 |
管理费 |
材料费 |
人员指导费 |
交通费 |
住宿费 |
补助费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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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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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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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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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预补助额度(由学院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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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 |
审核人签字盖章(教学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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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字: 学生代表签字(至少两名): 填写说明:1.此表按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填写。2.此表可作为学校实习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价。3.此表及实习总结为报销指导教师费用的附件。4.其它费用包括实习研讨会务费及表彰经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