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工作,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于10月12日(第6周周六)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各学院须于10月18日(第7周周五)前核对、确认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相关内容。教务处在各学院确认教学计划相关内容后,对教学计划进行整理,于11月1日(第9周周五)前下达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各学院须于11月15日(第11周周五)前填报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二、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确认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计划。若对教学计划中的专业拓展课取消开课,需在系统中执行取消开课审批流程。
三、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共20周,第19、20周为课程考试周。某专业如果本学期没有实践性教学环节(含课程设计)的课程,学院应把专业课教学周适当后延,课程结束安排在第17、18周为宜。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教学周,确保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课程安排相对均衡。
四、开课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安排的要求并结合重修学生人数及《三峡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绩效有为预算分配方案(试行)》中关于教学班额的有关规定统筹考虑教学班级数和班级容量,公共课开课学院应保证所有重修课程按时开出,各学院应尽量推行按自然班建立教学班的小班化教学。
五、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校本部学生与科技学院学生不能合班上课。
六、若开课单位需请非本学院教师上课,须在教学任务上报前征得教师所在学院同意。所有的主讲教师原则上都应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如有不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需学院专题报告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助课教师在教学任务“助课教师”一栏填报,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授课。
七、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安排高级职称教师授课(含学院的挂靠教师);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师资队伍的其他规定,适当安排校外兼职教师参与授课。同一课程安排多人授课的,应在安排教学任务时明确每位老师的具体上课时段。
八、各学院重漏班的教学任务随正式教学任务一并上报,不得在学期中或学期末随意新建重漏班。教学任务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须按《三峡大学本科课程调课管理办法》办理。
九、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