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全校考试工作即将大规模展开,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考试过程管理,规范考试程序
1、各学院高度重视,履行职责,做好与本单位有关的考试工作安排和师生动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求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按时参加考试。
2、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进行交叉巡视,重点检查考试组织和考场管理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巡视记录表。交叉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应及时将巡视记录交教务处。
二、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舞弊行为
1、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在大学生中提倡诚实、守信、自尊、自信和自爱,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和风气,对考试舞弊的行为要坚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为了避免学生中代考舞弊行为发生,要求学生必须持考试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
2、教师答疑时,严禁泄露考题,圈定考试范围,应引导学生全面掌握知识。
3、各院应选派经过专门监考培训的监考人员参加监考工作,确保考试过程顺利进行。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监考过程中,要认真核对考试证、学生证件上的信息是否与学生本人相符,履行监考职责,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对违纪的监考人员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对违纪舞弊学生各学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教务处,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