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本科教学研究活动(以下简称教研活动),是指由教研室、学科组、系、部等基层教学单位组织开展的有关本科教学工作的研究活动。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改进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的重要途径;是广大教师交流教学改革经验,探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规律,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教研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研活动应紧密联系本科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提倡针对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教研活动的主题、内容与研究方式。
(二)紧跟学科发展前沿的原则。教研活动应把握本科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各学科、专业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的前沿问题进行研究。
(三)教与学相结合的原则。教研活动既要探讨本科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又要分析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等,及时改进本科教学工作。
(四)突出实效的原则。教研活动应注重实效,着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三、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改革方案及《三峡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等教学管理文件。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二)认真学习研究国内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三)严格执行学校审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讨论并制订体现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大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认真落实教学任务。
(四)组织对相关教材的研讨,确保选用教材的适用性、先进性和权威性。研究选用教材的重点、难点及教学关键性问题。组织开展自编教材的研究。
(五)研究探讨各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改革,探讨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
(六)开展集体备课以及互相听课、评课和观摩;积极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结合学校及学院教学视导组在听课及其它教学视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目的地调查分析教学现状,反馈教学信息,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七)交流探讨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网上教学平台应用及教学管理改革中的主要做法与成功经验。
(八)积极推广应用校内外教学改革成果,促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改革。
(九)围绕学院、系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评比活动,组织开展相应的教学研究活动。
(十)组织拟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帮助新任课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
(十一)研究申报学校、省、国家教学研究项目,开展立项的教学项目研究工作。
四、教研活动的管理
(一)各基层教学单位的教学研究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基层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一般应每两周安排1次。每学期初应制定出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送交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存档备查。
(二)各学院每年应举办1—2次全院教学研究报告会,宣读教学研究论文、交流教学研究成果、总结教研活动情况、安排专题报告等。
(三)基层教学单位每学期应组织一次集体听课、评课。
(四)教务处印制《三峡大学教研活动记录本》,各基层教学单位应做好教研活动的记录。教务处、各学院在期中教学检查时应将各基层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主要项目进行检查。
(五)每次教研活动应做到有主题、有主持人、有讨论、有小结,切实保证教研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五、将学院教研活动的开展和成效纳入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学校建立教研活动的检查总结与表彰机制,对认真执行教学研究计划,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教学基层单位授予教研活动先进基层组织的荣誉称号。
六、本工作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三峡大学本科教学教学研究活动工作条例》(三峡大教〔2005〕32号)同时废止。
七、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