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2024年秋季学期工作计划,现将9-10月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的微专业培养方案
请2024年秋季学期首批开设微专业的学院于第4周前完成相关微专业课程和培养方案的录入和核对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艺术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机械与动力学院、理学院。
工作截点:2024年9月27日前。
二、涉及2025届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对涉及2025届毕业生的整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核对,核对重点为毕业要求总学分、各模块学分是否与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开设课程是否缺失、各模块课程学分总数与毕业要求总学分是否一致、学位课是否正确是否全部为必修课。
操作步骤: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管理”→“某专业培养方案”→“更多”→“课程查看”→“导出”。
工作截点:2024年10月11日前。
三、涉及下达2025年春季学期执行计划的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在教务科第6周下达2025年春季学期执行计划前对所有开设专业、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微专业培养方案2025年春季课程进行核对。如有停止招生,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如有录入错误,请在教务处确认后申请“培养方案变更”。
操作步骤:“培养方案管理”→“某专业培养方案”→“详情”→“查看指导计划”→选择“2025年春季学期”。
工作截点:2024年10月11日前。
四、2024年因学校整体部署院系调整的专业、2024年新招生专业、恢复招生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天问班的培养方案
1.请2024年调整所在学院的专业尽快落实课程归口,并由专业现在学院将双方学院签字盖章的课程归口调整申请表纸质版提交教务处。
涉及学院:机械与动力学院、理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2.请2024级新招生专业和恢复招生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尽快完成培养方案的录入和调整。
涉及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电气与新能源学院、湖北科创学院(三峡)。
工作截点:2024年10月11日前。
五、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工作
根据9月教学例会会议精神,请还未启动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前期调研工作的学院抓紧时间部署,开展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的调研工作。
工作截点:2024年10月底。
工作联系电话:6392076,联系人:李老师。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