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现将公示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信息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通知中的“教授”是指具有正教授职称的教师,学校正式职工(含挂靠教师);
2.本通知中的“课程”是指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所有理论课和实验课,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等;
3.各学院于1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学院本学期教授上课基本信息表(附件1)和数据统计分析表(附件2),并将公示网站的网址、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QQ邮箱(115773978@qq.com)。
4. 要求所公示的教授上课学时数为实际上课的学时数,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信息作为教授年度考核和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绩效有为预算的依据。
5. 数据统计分析表相关说明(包含教授总人数、为本科生授课教授人数、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数、教授授课人均学时=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数÷教授总人数、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为本科生授课教授人数÷教授总人数)。
附件1: XXX 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教授上课基本信息公示
姓名 |
授课名称 |
授课学时 |
该课程 总学时 |
备注(给科技学院或国交学院上课的学时须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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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X 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教授上课数据统计分析表
教授总人数 |
为本科生授课教授人数 |
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数 |
教授授课人均学时数 |
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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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年1月24日